考试规范
- 一、考试的目的
- 考试是评估商法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。考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商法基本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。
- 二、命题的基本原则
- 1、注重基本知识、基本概念的考核。以课本及老师的讲课为基本依据,有目的、有重点地考查教学大纲中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、概念及其运用。
- 2、难易适度。考试命题一般难题20%,适中部分占60%,简单题占20%。
- 3、题型多样化。考试的题型主要包括选择题、名词解释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及案例分析题。
- 三、考试及阅卷
- 1、严格考场纪律。认真监考杜绝作弊现象,保证客观真实反映教学质量。
- 2、认真阅卷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,努力做到不出差错。
- 3、在成绩的统计方面,实行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平时考核成绩应占20%—30%。

